Tuesday, May 13, 2008

做人不能太DAP

做人不能太DAP,这是近来大马华语网络的新词汇。DAP的新贵口口声声说石墩路段是州政府的,他们有理也(应该)有法的去拆除。

话说好听,但我看来看去就是不明白,为什么拆石墩的人、反抗的人、抗议的人都是民间人物/居民。DAP不是雪州政府成员吗?一纸令下,Kajang市议会就得call齐人马去做工了。前朝Mr. Khir几威风,要拆就拆,那轮到你说多多。不讲这过气州务大臣,就算是前巴生市议员Dr.Z,谁敢与他争吃,下场就有如那sate屋般,没两下子就被铲平了。

但,我们的DAP EXCO们,不去运用权力去维护法纪的为人民服务,却反而要民间去替政府卖命,去冒生命危险?这是那劳子的政府阿?是新版的DAP BOLEH?还是DAP style的当家不当权。我看这则是马来西亚的再版台湾民进党。

好了,别口水化这话题,有话直说。让我来尝试分析看看。

如果1:如果路是州政府管辖的,easyjob啦,给封official letter去kajang市议会。然后吩咐皇冠城居民说:州政府是遵守法律的,我们自有安排,你们居民别去做些危险或违反法律的事,坐在家等消息,有戏看时会传呼你们。老人小孩更不能参与。

但,看来这些DAP政府成员并没有替居民的人生安全着想,不但没做好政府应分做的事,反而“交给”及鼓动那些的居民去自行妄为,把责任都统统推卸了。这又是那劳字的负责任政府,那劳子的负责任exco?

当然,可能还有更DAP的:就是用苦肉计,先搞大它,弄大它,当有人受伤了,然后才出王牌,出动执法小组开路,再作法律诉讼,斩草除根,作最后赢家。如是,那么恭喜你,马来西亚人,特别是皇冠城居民,你真是三生有幸。

如果2:架设路是大道公司的,或者路是州政府管辖的,但却为一些条约所限制。Sorrylah皇冠城居民,节哀顺变。虽然这可能是不平等条约,但条约就是条约,得尊重,要更改也让州政府出面出马,因为这就是政府的责任,无论如何也轮不到居民们自己动手,而这也是为他们的人生安全着想。

但,DAP般EXCO们/议员们,不但没表现出应有的负责态度,反而鼓动居民去对抗,置他人安全于不顾,更不去解释实情真相。让国阵继续背上违背民意的罪名,占据民意道德高点。如是,那这等同欺骗人民,以人民生命安全来捞取廉价政治宣传,可真令人发指了。而我,也要再一次,恭喜你,马来西亚人,特别是皇冠城居民。

如果是在野,那么激烈/误导/煽动的伎俩,那还可以找到解释(认同与否是另一话)。因为没有其它更有力的方法。但,当已成为一个执政党,执政权已有,那么以上的动作理应不再出现。更何况,据说,他们还有法律上的支持(声称拥有道路管理权)。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解释他们在皇冠城事件上的作为,除了说DAP是个不合格及不负责任的州执政党。

说了那么多,有人可能又要说话了:为什么么针对DAP?为什么没去讲更烂的国阵,为什么不去惹公正党或Khalid?搞针对啊???又是国阵枪手……呵呵,做人不能太DAP。

但,不晓得如果有人提议要中央政府/或州政府用钱去买下/赔偿大道公司,DAP们会否答应?

呵呵,DAP那么清高,那会同意用全州或全国人民的钱来买或赔偿。DAP又那会用米换番薯了,用全国米来换槟城番薯也不干,DAP又那会用全州/国的米来换这条只会惠及一个地区的人的木薯了。

但DAP boleh嘛,什么事都可以发生的。

其实,现在的重点可是:

1. DAP忽视责任,漠视居民生命安全。他们的念头可能对,但却“但求政治目的而不择手段”的以人民生命安全来做代价。

2. 不说政党或政治人物,就算一个负责任的人,也知道去如何保护人民安全,而不是去煽动人们情绪去干些危险的事。就算警察无理/非法,他们不只不能带头去挑战,还得劝告人民去以更佳更好的管道去争取,如法律诉讼。

如果警察真的像野兽般,那么那些煽动人民去与赤手空拳面对“野兽”的人,只能说野兽不如。因为我们这里不是极权国,法院如何说也还有一些公正,就算要硬硬说法院无公正,那么也等法院判了才说吧,别散播暴力论。看到那些居民带老携幼的出动,而DAP竟然不知责任所在。再看到一些小孩似乎受伤的照片,真是令人感叹。难道DAP是要灌输这样的思想给小孩?

3.说警察偏帮。那更是模糊及误导人民。如果你DAP州政府有十足把握/证据,那么又何必在意一时之争?不如让这些警察/大道公司一错再错,再去到法院把他们“一窝熟”。把BN说到如能只手遮天、无法无天,更是愚民政策。如法院不公,把你的证据公诸于世,世人有眼的,能辨是非。DAP应该去做好榜样,向世人证明理之所归,或至少让人民看到你们有尝试以正确途径去为民请命,而不是像这般搞煽动,但对事情却毫无帮助。

4.作为雪州政府,有正确法律/执法队伍不用,而鼓动人民。再怎么说也说不去。有人竟然以中央警察干预来辩解地方执法队伍无法有效执行任务。那试问这就能成为鼓动人民的理由?又是个愚民借口?DAP的人就是能人所不能,他们也要普通百姓去达成连州政府地方官员也没能着做到的事。呵呵……看来人民的生命安全在DAP眼里也不外如是。

5. BN对错,大家心里有数,但看来DAP就真能物尽其用,让BN成为所有事情发生的理由。如果有人受伤了,谁会去追究DAP作为煽动居民的责任?如果我们放任DAP而不谴责他,那么他们就会一而再的重施故技,那么,大马版民进党就正式成立了。

6.现在不是什么BN/大道公司/警察对错的问题,而是,DAP作为政府一员,他们有没有表现如政府的作为。如果DAP政府要帮人民,那么请DAP政府以政府的身份及方法来帮,来解决,通过州政府对中央政府或州政府对大道公司的对话/谈判来解决。政府如果不能成功,那么解释/或再不然打官腔的推卸责任,而不是像这般,没有羞耻的漠视法纪/人民安全捞取廉价政治利益。

7. 总之,无论道路拥有权在谁,已不重要,重要的是,管道正确。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负责任,漠视人民群众安全、野性十足的DAP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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